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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港人港地」的背後概念

很多人對梁振英的新概念「港人港地」,都有很大的保留,有人認為是違反香港自由市場原則,不利香港自由市場聲譽。筆者敬佩的作者脫苦海在「港人港地是居屋翻版l認為土地有限制條款,等同居屋翻版。這些見解其實都基於一種概念: 「房屋是一種商品,是用來買賣」,但筆者認為如果視土地作為本地資源,「港人港地」的概念並不新。
香港得以維持低稅率,主要原因是政府財政收入依賴賣地及地產印花稅,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從「土地供應也回歸97」圖表顯示2004/05至2009/10年的土地供應,比97年前有50公頃限制還要少,而2004/05至2009/10的經濟並不差,2007年恆生指數還升上32000的歷史高位,這顯示什麼?顯示錢既然從地產來,曾政府視土地如同貴金屬資源,要嗇售!

上週五的電視辯論中,很多人的焦點只落在一些爭議性的抹黑材料,而筆者就注意到梁振英講了一句說話:「很多人視房屋只用來投資,而我認為房屋是一種必需品。」相信這就是他整個房屋政綱的基本概念。既然我們的土地如同澳洲礦產,是資源類別,賣了給外地人便沒有了,而土地也是香港人賴以生活的必須品,所以應該先照顧本地人的需求,因此便有「港人港地」。而澳洲的礦產公司轉讓買賣,都是經過國家審批,以我所知,加拿大也一樣,資源既然是國民賴以維生的生財工具,買賣便不可以挾著自由市場,任由自由買賣。

如果以土地作為本地資源的角度看,當資源價格不斷上升,影響民生,「港人港地」的保護港人利益絛款,是減低影響民生的政策。由於很多人關注「港人港地」影響自由市場,梁振英期後便改為當有需要時,才建議「港人港地」。事實上,正如公屋居屋,樓價回調至市民可負擔,保護港人的土地絛款便無需要了。

後記:筆者認為香港稅基狹窄,地產主導庫房,施政越多福利、公屋,即是地價、樓價越不可能下降,三位特首侯選人政綱背後盤算著什麼?今晚將再有電視辯論,希望大家好好了解政綱,不要被抹黑材料迷惑!

7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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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問唐英年,佢乜都肯爆,呢班人想繼續愚弄巿民,at all cost, 事實上派咁多公屋同錢,真係咁為你好?記住呀,錢從何來?味又係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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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貼)
      哈哈! 我當然不會認為「港人港地」有問題, 在去年6月已有文「建議政府推出香港居民住屋用地」。(http://blog.yahoo.com/_RLCHNONRJD7HSRLVN2I6A562CA/articles/109553/date/201106)

      香港的土地是全香港市民的, 我基本上贊成把樓宇以高價賣給內地或國際投資者, 但在面對市民的居住「需求」, 讓香港市民可以用較(外地人)平宜的價格享用(不是投資)土地資源, 提升生活質素, 理所當然。

      土地是香港的寶貴而短缺的資源, 以「限呎」、「限價」等賣地條款來降低價格, 是把資源的質素破壞成為次貨後賤賣, 就如把好好的一個飯碗弄破了才賣, 是糟蹋資源, 和我們日常想盡辦法提升資源質素和價值, 改善生活的做法, 背道而馳。不知那個高官竟可想出這種方法去應付市民買樓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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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亂博sir,

    ...澳洲的礦產公司轉讓買賣,都是經過國家審批,以我所知,加拿大也一樣,資源既然是國民賴以維生的生財工具,買賣便不可以挾著自由市場,任由自由買賣...

    【16:29】2012年03月25日

    【on.cc專訊】加拿大總理哈帕表示,嘉能可(00805)斥資61億美元收購Viterra Inc.,Viterra大部分的資產仍然保留在加拿大人的手中,因此暫時未知是否應該將這項交易界定為外來投資。根據投資加拿大法例,聯邦政府可檢討外資收購資產規模超過3.3億加元的加拿大企業。

    ccue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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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讚成要增加本地及非本地居民的房屋空置稅,差餉及物業稅! 而且以個人或公司名義來買的也要得到一定限制! 而個人或公司持有多於一間物業, 不管有一萬個更好既理由都應該有一定限制. 防止個人生活必須品被個分抄貴或團積而影響民生生活及影響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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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點樣定義空置?其實遲D徵垃圾稅都等於加差餉,我比較贊成徵物業稅,但好多人又話巿場掛帥,唔可以限制個人或公司買賣,那唯有另設地給港人居住,其他就話知佢炒到夠,佢地要自由就自由到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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