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提出了以下可填海的方案:
1)后海灣及龍鼓灘
(2)屯門對開
(3)大嶼山北
(4)拉直青衣西面海岸線
(5)數碼港對開
(6)擴大南丫島東、西、南面
下表計算這些填海方案可提供多少土地和樓宇供應量:
六個填海方案合共提供4,150公頃土地,以住宅最高地積比率10倍計算,總樓面面積可達四億一千五百萬平方米,以每個單位建築面積500呎,即50平方米計算,六個填海方案可供應830萬個單位。
如果以董建華方案每年供應八萬五千個單位計,這六個填海方案可提供97.6年發展。若每年供應量四萬個單位,可提供約200年發展。還未計算筆者之前提出沙頭角以北與及龍鼓灘的兩個山頭可提供的供應量,還有火炭的大量工厦、舊機場的工厦、以前畫為邊境禁區(不明為何還有邊境禁區),均可提供大量土地。亂博又一次篤爆香港冇地的神話!
響應政府探索土地供應的三篇系列全部完畢,郭鴻徽的文章順延至下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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