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pto 經常被標籤為scam, 然而最多的貨幣和代幣應用區塊鏈往往是主權國家。
根據 “Centralized Use of Decentralized Technology” 分析了7個國家主權如何應用區塊鏈,他們主要的應用是貨幣、債券和股票代幣化 (tokenization)。
以下是各國使用貨幣區塊鏈和資產代幣化情況:
- 應用先鋒:瑞士、英國、澳洲、日本、韓國在法律監管下擁抱區塊鏈。
- 謹慎的推動者:歐盟——首先建立法律框架(例如 MiCA,EBSI)。
- 持懷疑態度的觀察者:美國對CBDC持謹慎態度,認為有可能破壞美元主導地位。現時較主導資產代幣化和代幣經濟立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加密工作組負責人Hester Peirce暗示,應用於籌款的NFT——如Stoner Cats和Flyfish Club——可能很快會獲得證券法規的豁免。 NFT項目可能因此激增,這將成為創作者、品牌和投資者的強大工具。
- 中國(在自己的類別中):快速推出e-CNY、代幣化債券和跨境試點(m-CBDC Bridge)。
主權CBDC的應用正正是中心化機構以去中心化系統運作的電子貨幣,無限供應的主權級crypto 版。工具在此,如何應用,是人的取態,就如我經常講:刀可以用來殺人,但在醫生手上是可以用來救人。
我一直猶豫寫「應用」篇,因為大部分人都無興趣,對crypto 偏見的人不屑一顧,接受crypto 的人只對投資和投機有興趣,然而這題目其實是好值錢,懂得價值的人便不動聲色地偷橋抄襲到內地發展,而這些人往往是少數知悉的人。
香港標榜自己為web3 Hub, 參與的都是合法加密貨幣交易所、主辦web3 會議。然而,即使是經營合法交易所,你們也不會見到Tron、Coinbase、Bybit的成功例子,因為香港的交易所只trade 兩種幣:BTC 和 ETH ^_^
最多香港人參與的項目還有OTC和掘礦,所以我才會說香港人有興趣的web3項目就是投資和投機。
在香港法律框架下,最常見合法的採用區塊鏈而又獲得funding 的項目:
- Loyalty program, 會員制,主要是折扣優惠積分, 顧客忠誠度為目的之市場銷售手段,讓經常使用公司服務的顧客獲得優惠、紅利及會員卡等來吸引顧客再次光臨消費。
- 會員積分剩餘價值互換
- 售票系統
- 香港最多的NFT應用是數碼藝術品,當然,要在網絡上認證原創的數碼真品,現時只有NFT技術。然而對於使用NFT作其他用途例如衆籌,法例欠捧,因此NFT 發展停滯,甚至大部人仍然認為NFT 是騙人、pump & dump 炒賣工具。
我相信現時香港最成功的區塊鏈項目亦只有折扣優惠積分及顧客忠誠度會員制。
我在第二本書已指出,餅咭、超級市場的換取優惠貼紙,其實是錢,區塊鏈的應用是unit of account ,數年前一個阿婆在超市偷優惠貼紙被控盜竊罪,因為這些貼紙其實是錢。
新技術的應用本來應該很多,但要在現時法律的緊箍咒下合法地做,其實都只能是制度現有的東西加區塊鏈,再加上香港人接受新事物的程度低,因此突破不大,但這只是香港情況。
在外國,區塊鏈上的數據分析公司是新行業,分析的目的可以是追蹤買賣找出罪犯交易,亦可以是保安用途,透過分析不尋常的交易頻率看出區塊鏈有沒有被黑客入侵。香港亦有此類鏈上數據分析,參與者都是大學教授。
我經常跟年輕人說,新技術的出現,若他們能擁抱技術,便能率先成為專家,因為上一代無人識,只有他們識,因此一出道便是部門的主管,信不信由你,但我的外甥女便做到了,在大企業內做區塊鏈項目的產品開發主管,然而這只是美國的case。
在美國,我亦認識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做defi項目,亦獲得創投基金的投資。
在香港的法律框架,defi是金融機構,經營者要有銀行牌照,而牌照涉及數千萬和銀行經驗,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年輕人免問了。
資金主導創科發展,現時大部份不需盈利而獲得投資的項目都是AI和機械人項目,香港已沒有幾多web3項目發展,之前去過的阿里巴巴創科大會,幾十個創投項目的pitch competition 中,只有一個項目是以去中心化建立3D 地圖,創投基金經理問創辦人:為何以去中心化造,是否只是標奇立異的點子?
當香港人普遍認為香港的區塊鏈項目廢廢地,NFT是用來使黑錢,crypto除了scam就是rugpull,情況就像過去一段很長時間,人們對BT(BitTorrent) 技術的觀感只是用來下載翻版影片的不法技術,其實這技術是Bitcoin 的重要支柱技術。事實上以新技術發展項目困難極高,而社會接納程度那麽低,下下以詐騙眼光去看待,發展需要天時地利人和,香港完全缺乏地利、人和,或者不要怨web3沒有發展,因為應該檢討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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