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果然大批市民出來遊行,當然吧!電視娛樂涉及公眾利益,不過令筆者費解的是,如果當初政府承諾發三個免費電視牌照,而面前只有三個伸請者,即是一人一個一定有的,為何還要花時間來審批,直接發牌不就直接了當嗎?唔明!
早兩天分析過 (http://luan-invest.blogspot.hk/2013/10/blog-post_20.html),從報紙到電台,惡性競爭結果是令一些競爭較弱的參與者走向民粹。不過商人行為是可以商業決定的,如果牌照是價高者得便另當別論了。
事到如今,講多無謂,政府換屆,思維改了,擔心惡性競爭,變成了三揀二,行會的會議內容和決策過程又不能公開,否則又會被其餘兩家電視台告。另外,由市民迫發牌,政府就照做,以後酒吧、食肆、骨灰龕發牌又是否可以這樣迫出來?發牌制度肯定受到衝擊,這樣不能,那樣不能,事件可以如何解決?
既然這壇嘢是上屆政府遺留下來,今屆政府要改變遊戲規則,就應該公開地改變,推倒重來是最好的方法,公開遊戲規則,以價高者得來競投牌照,娛樂節目、合家歡節目、資訊節目都可以在牌照規定,電視台能否競爭得來,由牌照的價值來決定。
如果預期未來互聯網發展必定搶客,餅會越來越細的,競投者需要計算自己的競爭能力,高價搶友台的導演演員,用上無限時間去拍華麗劇集,引發人家copycat,又是否符合商業利益?電視台是否可以長期虧蝕,全都可以由牌照競投價來反影。如果競爭不到而被迫走向民粹,而24小時鬧政府仍然可以有四十點以上收視,我諗政府都應該收皮了!
我認為現時化解危機的最好方法是推倒重來,公開競投牌照,由牌照價值來規限他們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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