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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死局




朋友傳來昨天逃犯條例修例大遊行影片,從高空拍攝中央圖書館對開的遊行以全日快鏡展示出人數之多,這條片很多朋友也傳來,從目測也看得出數目肯定不少,甚至超越03年。


事實上,我身邊很多朋友都認同昨天的遊行,原本選擇沉默,不想作評論,但我沉默不代表我害怕或是我冷漠,而是認為這是一個死局,如果你曾經下過棋,應該會明白我的意思。


在大遊行前兩日發生連環向警方掟氣油彈,兇逃目的不是重點,而是人們對事件的看法,一方說是建制派插贓嫁禍,更多人相信是「有人好怕你出來遊行,製造好危險的環境」,在端午節那晚跟家人吃飯,親戚間的討論也是這想法,而我開頭第一個印象也一樣。但想深一層,有沒有可能是涉及條例的主角社團?如果大家都無證據,為何相信其一,不信其二?這完全是思想的出發點有關。


逃犯條例其實香港本身已經有,只是沒有包括中國,而今次修例就是要包括中國,認同的一方認為條例只是涉及在中國犯案而逃來香港,卻因為沒有條例根據而無法移交,而反對的一方認為中國法律制度不完善,修例會讓中國任意莽為捉拿任何對政權不利的政治人物或發表言論者,甚至是讓中國法律入侵香港。


這問題涉及的是「信」或者「不信」中國政府可以隨時捉拿對政權不利的言論者。而事實上,如果「中國政府可以隨時捉拿對政權不利的發言者」或泛民議員,其實今天都可以隨時挾到高鐵西九站上一層,不是嗎?那已經是中國邊界了。所以我不接受這假設。


在上週有一單新聞,西班牙警方連同中國公安合作拘捕在西班牙騙財犯案的中國人,當中包括台灣人,拘捕人數二百幾人,全部「送中」。如果他們在香港犯案,這二百幾人便可以逍遙法外嗎?而一年有幾多這類案件無法移交及繩之於法?幾十宗?


這讓我更想深一層,幾十萬人上街,他們是否真的全部被誤導?他們都不知道逃犯來到香港便可以逍遙法外?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什麼令他們對放過罪犯的可能性turn a blind eye ?


說到這裏,我認為「不信任」才是最終的答案。信任與不信任,都是從過去累積而來,不是短時間可以解決。正如妻子經常對丈夫做的事情諸多疑問,一天有人挑起矛盾,便一發不可收拾。但這種不信任不是單方面的,你越是不信任對方,對方也越不信任你,是互動的。


我諗香港人的不信任,一部份是源於香港政府做得很差,大眾的觀感是,低下階層的公屋被每日150個單程證的內地人佔據,入到公屋區,個個講普通話,另一方面內地發展商賣的樓連垃圾房也計入實用面積,上車樓盤是車位般大小,樓價卻要三百幾萬,平日一週工作繁忙,假日出街,到處都是內地遊客拖喼,感覺上不斷被無良政府欺壓,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


事實上,越是在中國辦過事,越相信我們和中國之間的衝突,是意識形態的先天缺陷,資本主義社會著重的是個人的資產利益保障,着眼點是個人,而中國的社會主義,核心着眼點是國家發展為中心,意識形態的差別,可以簡單解決嗎?所以我判定這是一盤「死局」。


事實上,更要思考的是2047之後,一國一制不是選項,如果選擇不信任,你便要思考一下你想點?


後記:很久以前講過,我們思想的不同,是源於我們的成長背景、教育、年齡、經歷不同,就如我們一同鑒賞同一幅畫,得出的體驗也會有差別,所以....我親愛的朋友,請接受我們的不同。








37 則留言:

  1. 支持公義的,就應該支持修例,好讓犯了法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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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移民是他們唯一的選擇, 因為香港其實已經屬於中國嘅一部分, 如果真係咁驚中國,佢哋應該離開香港😅😅😅。 另一方面,我反而比较擔心啲逃犯嚟曬香港可以逍遙法外。 兩害取其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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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大家咁驚真係邊度都唔好去,加拿大都唔安全呀,你睇下孟晚舟 transit 都畀人哋捉鬼咗, 咪又係會引渡佢去美国! 根本天下烏鴉一樣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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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非係香港人, 啲逃犯來咗都可以趕佢走, 咪俾啲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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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估唔到我地睇法咁相近
    最幾日才和同事討論過,結論還是,彼此不信任
    反正世上沒有滴水不漏,在任何立場,都可以找到一千個理由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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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平心而論, 修法是惡, 香港的法治自由會被遞奪。
    但媒體宣揚更多的是情緒, 煽惑, 猜測。
    而大眾市民最受落就是這種不需思考的故事式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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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修法不惡,也不是遞奪香港的法治自由,你有這樣想,正表明已經被媒體影響了。

      相反,修法才是彰顯公義的表現,好讓犯了法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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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認為大律師公會為何聯署反對? 你的立場也同樣也受信仰影響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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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律師公會也反對過人大釋法和一地兩檢,結果倒是釋法保護了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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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實也不是完全無解的,原則上,因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可授權香港法院審訊。在內地叫異地審理,一般較大政治案件會以異地審理以防止徇私。

    逃犯條例修定原已經豁免了交出政治犯的可能(逃犯條例中,要在本地法律中都有的條例才能移交,而香港沒有政治罪行),所以我認為這是可能的。當然,香港是否敢接就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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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除左對條列同大陸信唔信任
    仲有個重點係政府對侍市民方法令到大家不滿
    匆忙 響短時間攪掂。基本上而家係想過就過。幾多人反對都唔放在眼內
    夠票就睬你都傻
    以後想過乜例都會係咁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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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主制度就是如此。夠票也不能通過,就是整個民主制度的失敗。

      請搞清楚,你們只是看來人多氣壯,但觀乎民選議員的比例,你們只是少數。其實,你們要是這麼不喜歡這樣的制度,那就請你移民去別國做二等公民,又或來生不做中國香港人也好,總之就不要賴在這裏搞破䃶。要是沒有離開的勇氣,那就請你想想自己能怎樣貢獻社會,而不是要求社會為你們改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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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樓上果位你根本唔係回緊重點
      下次所有議案一出一星期通過佢唔理任何人意見
      你想要個咁既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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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相信現行制度產生的議員,能成功提出及由他們通過的,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議案。要是只要有市民不滿,昨天不滿行政,今天不滿立法,明天不滿法院,那應該天天都有要打倒誰的理由,然後到時香港社會怎樣運作?你要在香港搞民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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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覺得大家要諗一諗

    一個民主既地方, 會通過一條影響力咁大既法例, 係咪真係可以咁草率由政府短時間強推?
    一個民主既地方, 係唔係會由777人選出離既特首去決定一條影響力咁大既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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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個民主既地方,又是不是按照制度可以立法通過的事情,卻可以輸打贏要地以什麼時間短,影響力大為由不準立法?連按照制度選出來的首長也不能決策,應該隨你喜歡,需要時便改為全民公決嗎?請問這種民主在什麼地方存在過呢?是閣下自己玩家家酒時的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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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從來都係信任問題。
    一個政權六四屠城,話聯合聲明係歷史文件,白紙黑字話香港人有0708年有普選,話西九可以唔洗一地兩檢,仲有強推高鐵,明日大愚,洗頭艇等等,強姦香港民意22年,你叫香港人信?
    白紙黑字都可以違約,習大大下聖旨我都唔會信啦。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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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六四鎮壓是不是屠城。聯合聲明的確是歷史文件。0708普選是泛民不願接受中間方案,只有佢地講無其他人講。無人講過西九唔洗一地兩檢。高鐵不是強推,泛民也有所謂錦上路方案,只是香港人都唔鍾意佢地個方案。明日大嶼有遠見,煩請泛民說清反對理由。洗頭艇無證無據,倒是有民主黨陳子健老屈證據確鑿。

      泛民一次又一次用謊言恐嚇香港人,你叫香港人信?

      報紙電視日日謊言百出,宜家佢地連講一隻字我都唔會信,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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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鐵唔係強推你都講得出...
      當年好多人反對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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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米酒兄,當年反對高鐵撥款﹐民意調查反對的只有二十幾個% ,連泛民鐵票一半都過唔到呀!

      所以說,好多人的意思,其實是多少? 一兩成人反對是多還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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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年反高鐵既理據係會大幅超支, 再加上效益唔大
      十年後全部成真。 睇黎泛民既眼光好過保皇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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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米酒兄,2009年民意調查是港大民意中心做的,不是我用相減的方法計算。你當然可以不相信,但我這就是現在我唯一可以的參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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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泛民不需要眼光,只需要漁翁撒網就可以。他們也說一地兩檢問題解決不了,也是到廣州南要兩小時? 事實是一地兩檢原來可行無毛病,到廣州南也只需五十分鐘。

      成本效益更不可只看今天,話說高鐵開業不到一年,過年過節車票已經難求,剛又說票下月增加對車。開茶餐廳都要十八個月收支平衡,高鐵不到十個月要加車如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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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十分認同
    講咁耐大家無非都係怕佢砌你生豬肉,不過可以話你知... 要砌就幾時都砌得啦,唔洗立例! 要砌生豬肉又唔一定係中共先做到,美國都砌到維基解密果個強奸小女,而入大搖大擺領士拉人!
    之於之後話會外資走佬 同大家失業只係制做恐荒,用一堆可能,有機會...就推出結論,理據薄弱,試反問 大家講到中國是咁得人驚,是否一間外資都沒有....是否一個外國人都不敢去?
    最後飛機豪咁反送中咁驚大陸,點解佢要自投羅莽返大灣區買樓?? 乜佢唔驚人地塞包粉入佢屋低話佢藏毒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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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扔汽油彈既真相, 可能為建制為左制造危險感覺而插贓嫁禍, 亦有可能係反共既為左鼓動更多人而做既把戲, 又或者只係單純係仇警L所為, 但黃絲黎講, 真相係完全唔需要, 因為佢地只會解讀成有利佢地立場既, 就算真相係點都好, 佢地都一定係話建制派插贓嫁禍。
    而修例方面, 政府既理據又講得唔清唔楚,修訂又似偏幫某d人,但反對派成日舉埋d所講既例子都係得啖笑, 成日話隨時捉拿對反中共既香港人, 但以黃絲咁反共, 理應唔會返大陸卦, 咁唔返去, 又點犯中國法律。
    咁多人遊行, 真正清楚反修例應該少到唔少, 但反對派成功在將香港人對特區政府既不滿帶到落反送中條例度, 亦都反映左特區政府無能施政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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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本人本著公義原則,是支持條例的條訂的。但我對於政府今次修例的手腕,我只能用無能來形容。

      之前一地兩檢修案,時間也十分緊迫,但都有一系列宣傳,十分詳細解釋公眾的疑問,如內地執法區,高鐵的好處等。連我外母看蘋果日報的,都不明白泛民反對什麼。

      建制商人泛民三股力量,商人顯然不想通過,繼續享受港商特權,今次條例修訂明顯爭議更大。泛民就不用想了,他們的綱領就是反對政府一切的建議,公義與否無關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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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要砌又真係幾時都砌得,
    到真係立法,咁多程序野要過都未必真係會成日用.
    但你諗下立左法就開左個權限,
    過幾年風聲冇咁緊就可以成日用

    我係普世價值支持者, 要引渡就同一個遵守人權公約GE地方引渡
    而且咁大件事, 硬推到咁也太難看吧?
    點解唔可以慢慢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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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香港人确實有部人係極端左,总擔心沒有犯法被捉,其實真係有些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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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民選議員佔比較少」都講得出,質素真係可見一班。僭健法律 DQ 6個你唔講?
    功能組別班粉腸又代表邊個呀?你唔提?人多氣勢壯就岩?咁你咪call 人出黎行一次?唔洗一百萬 有25萬都當你贏?民意唔計人數 唔通計人少?神邏輯
    至於六四有冇屠叔 套用返你地邏輯「冇犯法洗乜驚」「冇屠城洗乜禁人聲 要網絡審查 唔公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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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咁既留言真係痴鬼線。下次不如話林鄭係一人一票選出黎。真係唔識同d無知既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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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多上年紀既呀叔係咁諗野, 最近對得多。 唔知係唔係上香討上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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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看,議員自己不守法被取消資格了,叫做僭建法律。補選也輸了,叫其實我們人多過你。特首選舉被民主派和佔中分子否決了,你們不找他們出氣,卻抱怨沒法普選特首。你們幻想制度會按你們要求隨意改變嗎?肆問世上哪有這樣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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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You are not alone, 都係這個想法。

    所以我認為,條件通過咗先,睇吓有邊個畀人砌,點樣砌,咁就不止百萬人,到時就真係全香港7百萬大罷工,罷課,罷市,更容易反共。

    現在就只有亂,死局。

    另,附上 顧小培 早兩日的評論,值得參考。
    http://bit.ly/2IOpsVR

    千斤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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