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批評比特幣為沒有用和沒有價值的炒作,這些批評的人多數不曾了解它背後的技術、跨越地域界限和即時匯款的優點,他們更可能從來沒有透過銀行匯款到海外的經驗,所以根本不知道銀行匯款有幾不方便,讓我列出銀行海外匯款的七宗罪!
1. 雙重手續費
每次匯款到海外的親友,兩邊銀行(即香港和海外)均收手續費,例如你要匯款到英國,香港的銀行收取$150港元,錢到了英國,英國那邊的銀行同樣要收手續費,額度大概相等於$150港元,兩邊加起來約$300港元,這是minimum charge ,即是無論匯款幾多,也是收這個費用,便做成第二宗罪。
2. 細的匯款額度與手續收費不相秤
例如,如果你匯款$3000港元,$300港元的手續費是10%;如果你匯款$30,000港元,手續費是1%,這杜絕細額度的匯款,但有時真的沒有需要匯款幾萬大元,變成是局住要俾!
3. 假期前匯款要數天時間
例如星期五下午由香港匯款到英國,香港的星期一是假期,結果英國那邊要到星期二才過到數,在這數碼年代,互聯網沒有地域和時差的年代,匯款不是即時,而是要三至四日!
4. 匯率風險
當匯錢不是即時過數、即時收到,而是三至四日,數日後的匯率已可能有差異,如果匯款額大,這個差異可能不細!
5. 匯款人和收款人均需要在兩邊地方有銀行戶口
這有什麼問題?匯款人和收款人均要在兩邊地方經過KYC程序才可以獲得銀行戶口,KYC(know your client)程序通常要求開戶人提供住址證明,這即是兩者都要是當地的正常公民,若其中一方不是公民,say 可能是遊客,或短暫居住,因沒有居住地址,便不能通過KYC, 便沒有銀行帳戶,若那遊客突然有資金需求,可能被人打劫所有身上的錢,在香港的家人便不能匯款給他了。你或會說:「碌信用卡啦!」那便帶領我們去到第六宗罪⋯⋯
6. 在一個陌生地方旅行,若沒有信用卡,又沒有現金,可能要瞓街了!
7. 碌信用卡也有其他問題….
一次個人經驗,在瑞士旅行最後一天,晚上到機場外的小鎭check in 酒店,酒店經理跟我們說信用卡機壞了,用不了信用卡,我們說現金不夠支付酒店房間錢,因為第二天早上便上機回港了,錢已經使得七七八八,於是酒店經理叫我們行兩條街外的提款機提取現金,在第一個提款機未提款已出示一堆德文(見下圖),不懂德文說什麼,可能說:「沒有錢!」但附近沒有其他地方了,街上也沒有人,後來我們試另一部,用香港的信用卡,這次提款機把卡吐出來,即是不收,然後我用加拿大的信用卡,結果拿到錢了⋯⋯ 知不知道以信用卡提現金,是等同以信用卡借錢,要支付利息的,而且手續費貴過碌卡!
今時今日互聯網年代,通訊可以即時,買賣可以即時和跨地域界限,為何互聯網不可以有互聯網貨幣,為何匯款仍然要跟銀行開門時間和銀行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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