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2022年11月2日出文「有關crypto 監管」簡單回應政府於金融科技周發出的「虛擬資產政策宣言,今天在數碼港舉行 的POW'ER 香港WEB3創新者峰會,筆者是座上客,其中一個環節「不同監管體系下的虛擬資產發展路徑」,筆者主要想聼聼與會嘉賓如何看政府監管,在此筆者也有一些想法。
在「不同監管體系下的虛擬資產發展路徑」環節,嘉賓們都認為虛擬資產都應該接受監管,而與會嘉賓都是中心化企業代表。去年底 FTX、Luna、Celsius 爆煲事件後,要求監管之聲尤甚,未來還可能牽涉DCG、Genesis 、Grayscale 。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些爆煲或有可能爆雷的都是中心化的虛擬資產公司,它們都是受監管的公司,Luna是受新加坡的法例下監管,但仍然能避過法眼。這跟任何的詐騙事件並沒有分別,IPO的公司也是受到多層監管,有保薦商的due diligence, 港交所審批、會計師審核,但仍然有為數不少的IPO公司在上市後不久便轉盈為虧,股價形態有如一座山:
股票價格下跌九成之後長期低迷 ,給人感覺上市只是經營者的最終exit。所以受監管並不等同投資者一定受到保護,然而在層層的監管卻提升上市成本,集資門檻很高,不利初創公司,而且對做實事的公司成本效益不彰。
我認為對投資者的最好保護方法,是教他們如何選擇投資好的公司或項目。
作為「去中心化」區塊鏈項目的創辦人,對於中心化的監管是感到矛盾,一方面我們都認為監管對整體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很重要,但在中心化的現行法規下,若去中心化的項目跟隨,其實是很難。
例如真正去中心的Defi, 管理模式是去中心化的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他們在世界各地投票管理,而客戶都在應用程式透過智能合約自行處理。如果跟隨中心化法規要取得牌照經營,第一個問題是由誰去申請?第二個問題是defi要有金融牌照,那便跟現有銀行的模式沒有分別,但defi本身就是要eliminate中間人和機構,從而減低中間的成本,信任是在透明和不能篡改的區塊鏈,不用KYC, 是permissionless。如果監管機構要求制裁某人,禁止他使用defi,充公他在defi的收息資產是不可能的。
另一例子,早前有報道指政府屬意監管集資平台,集資者要向政府申請,政府逐單case審批,另方面平台要登記,然而政府如何定義集資?這令我想起Viu TV的一套劇集「IT 狗」,故事中葉念信創辦的PayPayDuck,創立的原意是參加婚宴的親朋戚友給予人情,後來阿信認為親友可以預付人情以支助新人擺酒,那麼新人的財政壓力可減低,後來發展至白事,親友預付帛金,紅白二事親友預付,算不算是籌集資金?這就是我指的如何定義集資。在去中心化平台上,如果要求禁止或下架某人的項目,也是不可能。
在「不同監管體系下的虛擬資產發展路徑」環節中,有個講者從事區塊鏈包括公鏈數據分析,他說得很好,區塊鏈的數據是透明公開的,監管機構要找的都可以從這些數據找出來。
即使區塊鏈技術上去中心化, 但交易平台是另一回事. 平台只有中心化並接受規管, 才能杜絕平台挪用客戶資產, 保證交易能安全和有效率地進行. 然而, 平台接受規管以後, 以往無法追蹤的交易資料也變得能追蹤了, 那還是當初那個適用於各種 "特別用途" 的區塊鏈嗎?
回覆刪除我相信, 即使出現了官方的中心化平台, 最能賺錢的還是黑市經營的非官方平台, 與現今世上各國賭場的經營狀況類似
事實是,第一:大部份Crypto 包括Bitcoin 的交易是可以追蹤,匿名只是pseudonymous ,第二:現時在交易所包括Binance都要KYC, 開戶要提交身份證明和三面照片。只要你經交易所把 crypto 轉 fiat, 便一定能夠追蹤到,如果要追蹤唔到,唯一途徑是場外交易,約對方出來一手交錢、一手交crypto, 但這便要冒被扑頭綁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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