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好幾星期沒有出片或者寫blog,其實上次在止凡頻道做完三條影片之後,有啲怕怕,因為拍影片好花時間,首先要寫outline規劃要講的重點,然後寫稿,或者我自己要求高,不太喜歡太多口頭禪,所以我會練習幾次才錄片,之後剪輯,剪輯時又要聽好幾次,都幾花時間, 可能要口才好先至可以一take過,呢個階段我暫時辦不到了。
近期很多事情發生,發展更是意想不到,首先提供技術意見的人現在留在美國summer job,返來要檢測證明,之前美國不在名單之列,看來回港遙遙無期,還有現時香港的政治角力、中美角力,話無影響是假的,所以要想想轉換方法做。
講吓ICO 和STO的分別,這是特別的話題給特別的您。我在止凡頻道的影片講了ICO(Initial Coin Offering)發幣原因,大家可以睇片回顧一下,簡單而言,ICO是區塊鏈公司透過發行代幣,為區塊鏈項目籌集資金,另一方面,發幣的作用是用以支付散佈在全球不同地方的節點電腦作為報酬來回饋他們幫忙維護區塊鏈交易及保安。當然很多人以ICO騙財、圈錢,但ICO 的真正作用是不可忽略,正如菜刀可以劈友亦可以切食物,又或者有人用比特幣去騙人,但Bitcoin 以很低交易費便能幫助低收入人士匯錢返鄉下及做銀行戶口的事情。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又如何呢?我在影片講到STO是ICO合法版,但這只是簡單化來説,並不完全正確,雖然區塊鏈公司創辦人利用政府認可途徑發行代幣,以達致籌集資金開發區塊鏈項目,最終目的與ICO相同,但因為是政府認可,過程便要做足政府要求,需要對購買代幣者進行Know your client (KYC)程序,而這種KYC便很難去到海外,那麼,startup公司的STO只能夠本地進行,接受本地資金,創辦人還要付費給律師或者銀行家代為KYC, 這些都需要不細的成本,與其花費大量金錢在律師和銀行家,以符合規例要求,倒不如直接給予startup公司資金進行研究和開發區塊鏈產品,我始終認為ICO是較好的方法資助區塊鏈startup公司,因為搞技術的人只想集中精神做好產品的技術,應付政府的合法規條在在都是成本,是一種門檻。我不是沒有想過STO的,但不想花這些錢就是了。止凡兄的一條片講到,有觀眾留言說:「買兩首騰訊好過!」我深深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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