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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

法例如何謀殺創意產業 (1)






早前在無線一個節目上,受訪的香港年輕人談到在大灣區創業的經驗,他指出,由於香港的法例太完善,所以造成很多框架,牢不可破,而在內地的發展空間反而比較大,原因是沒有規例的,全都可以做,這點我倒是非常認同!當然,當你成功時,便引來一窩蜂的跟風,然後一亂就收!所以內地有時發展空間比香港闊是真的。


例如,在大陸可以隨處見到人踩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車,而在香港,踩電動滑板車是違法的,去年底警方於吐露港單車徑截查一名踩電動滑板車的33歲覃姓男子,並控告他五項罪名,罪名包括(一)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二)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三)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五)沒有遵從交通標誌被捕。在單車徑上駕駛電動滑板車被控五項罪名!!犀利呀!






至於踩電動單車,便要如同駕駛電單車,需要考車牌的,所以在香港很少可以在街上見到電動單車,但在內地、日本、台灣的街頭,則隨處都能見到精美的電動單車。






問題是,如果沒有應用場景,如何可以測試產品,更遑論優化產品,沒能發展出產業的生態圈,也遑論產業鏈,如何談得上創新?



筆者在南韓見過一些工人推着電動手推車收集垃圾,過程很輕鬆,同樣地,這種電動手推車在內地和日本也見過。然而在香港的街上經常見到一些婆婆,老得腰都彎了,還要推着很重的手推車執紙皮,有時還要推上斜坡,我們還經常見到一些老伯伯推着載滿貨物的手推車,他們只想自力更生搵兩餐,而不想拿綜緩,有沒有想過,其實只要給他們電動手推車,他們的工作便會輕鬆很多吧!






為何大彊走到深圳開發無人機產品?首先,在香港沒有地方測試,另一原因是,無人機升上天空,又是諸多嘅法例規定,叫人如何創新?


香港政府老是説要如何如何發展創新產業,每年投資了很多很多資金在創新科技產業,創新科技不需要事事都要什麼偉大科技,也不需要事事都要大學才可以硏究發展的,創新科技產業可以只是簡單的生活上的改善,簡單的電動車技術,也可以很多創新產業鏈,例如電池發展,如果一早被法律框架框死了,就不能發展出產業鏈! (未講完)



4 則留言:

  1. 香港是一個已經高度發展的城市,創新產業不在這裡。
    高官們只是順應潮流叫叫口號而已,認真便輸了。
    想發展還是回內地吧,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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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很久沒見你,謝謝回應,政府班高官真係得個講字的,以前就話反對派阻住晒,乜都做唔到,現在走曬,又睇吓佢哋做到啲乜!早兩日屈穎妍在大公報一篇文章提到香港年輕人的八達通追蹤行程的方案,在國際攞獎,但推介給香港政府,搞完一大餐,終於拒絕他們,而採用掃QR方案,叫人下載個app, 根本唔會有人睬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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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講電動滑板車,如果任意畀佢地行,我見過好多人其實仲邊用邊玩電話, 係行人路上時速40以上,完全唔理路上其他使用者,唔知你有冇小朋友或者老人家要照顧,當好多呢D電動車係行人路上面行,你會完全唔敢畀小朋友放開手自已行下,實在好多呢D人以為自己好有技術橫衝直撞,有時我地呢D人好卑微,只係想行行人路都安心D,想像唔到自己個幾歲小朋友畀個大意既電動車使用者用時速40既大人撞到。

    唔好話畀我知話"你拖實佢咪得LOR, 出街實有危險架啦, 鬼叫你唔睇住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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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以其實如果現實上可行應該劃一條線畀呢D車同單車行,如果現實上不容許好多家長寧願唔畀佢地行,唔好話咩謀殺創意,呢D野有咩創意可言,已經Low tech到不能再Low 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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